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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網路犯罪
販賣違禁品(如槍械、毒品、禁藥等)、盜、冒用他人名義或信用卡號進行交易、侵入電腦系統或干擾其運作、散佈電腦病毒、誹謗他人名譽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,均屬犯罪行為。
 
一經發覺,本公司將立即報請檢警機關處理,並全力配合犯罪之偵查。若您發現有網友利用「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聯盟」提供的服務從事前述犯罪行為,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處理,以維護健全的網路秩序。
 
對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
兒童與青少年上網已成為無可避免之趨勢,使用網路獲取知識更可培養兒童及青少年的成熟度與競爭能力。然而網路上的確存有不適宜兒童及青少年接受的資訊(如色情與暴力等的資訊),兒童及青少年有可能因此受到心理偏差與肉體上的傷害。因此,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,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,家長(或監護人)應盡到下列義務:
先檢閱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,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個人資料;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(包括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信箱、照片、信用卡號等)給他人。也不可單獨接受網友的邀約而與之見面。
謹慎選擇合適網站供兒童及青少年瀏覽。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上網時,應全程在旁陪伴,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。
 
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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