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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
兒童與青少年上網已成為無可避免之趨勢,使用網路獲取知識更可培養兒童及青少年的成熟度與競爭能力。然而網路上的確存有不適宜兒童及青少年接受的資訊(如色情與暴力等的資訊),兒童及青少年有可能因此受到心理偏差與肉體上的傷害。因此,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,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,家長(或監護人)應盡到下列義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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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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